系列讲座 | 解读《阜阳民用航空中心采购招标管理办法》

作者:fymhzx 发布时间:2020-06-12 09:13 信息来源:fymhzx 访问次数:6279 字体大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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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9日下午,按照阜阳民用航空中心规章制度宣讲计划安排,规划建设科负责人李彬对《阜阳民用航空中心采购 招标管理办法》进行了宣讲解读。中心党组成员、副主任段虎主持会议并讲话,中心各部门班组长及以上人员参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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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阜阳民用航空中心采购 招标管理办法》的宣讲中,李彬对招标采购的起源、产生条件、政府招标采购的主体、目的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简单的介绍。阐述了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以来,各级地方政府财政,由收入型向支出型的不断转变,加快了我国阳光采购的进程。全面介绍了2000年我国颁布的第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的基本原则。同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的基本原则,并依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,对《阜阳民用航空中心采购 招标管理办法》的三次修订进行了说明。重点对公开招标、政府集中采购、分散采购、中心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采购的限额、范围、开标方式、开标场所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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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虎强调,中心招标、采购要严格遵守“规定、程序、廉洁、监督”的原则进行。一是以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、法规为依据,保证具有可操作性,且合法合规。二是招标、采购的各项程序必须合法合规,经得起历史的检验。三是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,保持底线意识、红线意识,确保招标、采购的廉洁性。四是机关纪委要对中心采购、招标进行全过程监督,中心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和中心职工要互相监督,确保招标、采购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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