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阜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的通告

作者:阜阳民航中心 发布时间:2023-10-27 18:22 信息来源:阜阳民航中心 访问次数:5981 字体大小:

为切实做好阜阳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工作,有效保障航空飞行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《民用机场管理条例》《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现就阜阳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调整事宜通告如下:

一、调整后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

阜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、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,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和净空关注区域。

(一)净空巡视检查区域。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、跑道端外20公里组成的矩形区域。具体范围如下:

东边界:阜南县许堂乡大桥村孙棚村——颍州区京九路街道七里铺社区大鹿庄——颍东区新华街道蔡湖居刘寨村一线。

南边界:阜南县柳沟镇岳桥村姜老家村——阜南县田集镇赵老村廖庄——阜南县田集镇杨寨村倪庄一线。

西边界:阜南县柴集镇柴集村曹庄——颍州区程集镇张寨村后张寨村——颍泉区宁老庄镇曹寨村新宅村一线。

北边界:颍泉区行流镇大周村邵菜园村——颍泉区伍明镇三门村袁小桥村——颍泉区伍明镇梁营村小王庄一线。

(二)净空关注区域。净空关注区域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之外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。

净空关注区域无需开展巡视检查,阜阳机场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与地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对接,定期收集该区域内高大建(构)筑物的信息,并复核其对飞行安全的影响。

二、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

(一)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、粉尘、火焰、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设施;

(二)修建靶场、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设施;

(三)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设施;

(四)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视线的灯光、激光、标志、物体;

(五)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;

(六)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以及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和其他物体;

(七)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设施;

(八)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、屠宰场、养殖场等场所;

(九)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、垃圾等物质,或者燃放烟花、焰火;

(十)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,搭建建筑物、种植树木,或者从事挖掘、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;

(十一)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形或者活动。

三、加强净空保护区域建设项目管理

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以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和其他物体,应当满足净空高度限制和电磁环境等要求,符合《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等规定的情形,地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审批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前,应当向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征求净空审核意见。

四、严格机场进近灯光场地保护

进近灯光场地保护区是指距跑道入口960米及两侧距跑道中线延长线各60米的范围。

机场进近灯光场地保护区范围内,不应当有高于进近灯光芯高度以上的物体,不应当存在遮挡驾驶员观察进近灯光视线的物体。

《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阜阳机场净空保护管理的通告》(阜政秘〔2017〕159号)同时废止。

特此通告。

 

附件:阜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图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0月1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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